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筑工程管理局 關于印發《2018年建筑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建設局,各建設、開發、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現將《2018年建筑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建筑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全省全面展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動員大會的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的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建筑業創新改革發展”這一核心,不斷強化工程建設監督管理這條主線,依法行政,加強監管,嚴格執法,著力實施“安全、質量、企業、標準、環境、誠信、服務”七大提升行動,嚴厲打擊建筑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加快建設宜居幸福創新型國際城市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1.嚴肅查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確保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率100%;
2.依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實施行政處罰,提高辦案效率,確保案件辦結率100%;
3.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不斷完善和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深化案件辦理標準化建設;
4.加大執法力度,突出執法重點,通過日常巡查、暗訪、專項檢查、聯動執法等形式,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保持嚴格執法高壓態勢,維護全市建筑市場秩序穩定,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5.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制定“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案,建立“雙隨機”人員庫、企業庫,實施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6.試行建筑市場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公示及修復制度,進一步構建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市場氛圍;
7.深入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學習競賽活動,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工作的落實;
8.開展普法與法律法規咨詢服務“進企業、進項目、進現場”活動,實現普法與法律法規咨詢服務網格化、全覆蓋;
9.積極探索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在建筑市場行政執法和案件辦理工作中的應用,實現執法過程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執法證據,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0.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提高行政處罰案件辦理質量和案卷整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位。進一步加強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貫徹上級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執法工作新形勢、新特點、新要求,制定工作計劃,加強工作部署,整合執法資源,建立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把確保工作落實作為日常監督檢查和年終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對執法工作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和研究對策,推進執法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二)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工程監管。認真貫徹落實我市《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規范執法行為、執法程序,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加大對建筑工程法定建設程序和“兩個規范”的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考核管理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把行政處罰與考核管理有機結合,確保考核體系運轉順暢,管理機制健全,考核責任明確。工程項目開工前,要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凡未依法辦理發包手續、質量安全報監、無施工許可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嚴格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合同備案制度,加大標后跟蹤檢查力度,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失效或涉嫌偽造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施工活動的,要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把過程“三關”。一是嚴把執法聯動關。加強與土地、規劃、監察、城管、房產等部門的執法聯動。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在建工程沒有土地、規劃及其他問題的,要落實違法違規行為函告制度,及時將有關問題函告相關部門,確保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有效查處。二是嚴把關鍵環節關。從工程開工前期法定建設程序履行,到總包人員隊伍入場,分包隊伍招標、進場等各環節,都要嚴格審查,確保工程項目手續齊全,入場隊伍依法依規施工,進場人員資格、手續健全。三是嚴把過程監管關。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和執法責任目標,加強對項目的日常監控與常態化管理,加大在建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暗訪、抽查、拉網檢查和專項檢查,實現對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的全覆蓋,提高各方主體對現場的綜合管理能力。
(四)強化質量安全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體系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管局關于推行質量安全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及《青島市試點推行建設工程總承包管理的實施意見》,堅持把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督促企業將公司層面管理體系運行與施工現場的實際管理進行有效對接,促使企業擔負起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將管理重點從現場實體防控和查找糾正現場隱患向完善企業質量安全行為管理和發現解決管控機制漏洞轉變,構建企業和工程項目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質量安全管理機制。督促和引導企業把質量安全體系各項措施和要求落實到工程項目和現場的每個管理人員,確保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和質量安全等管理人員在職在位,盡職盡責。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質量安全責任履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扣除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考核分、預警約談、罰款等處理。
(五)創新工作機制,促進公正文明執法。一是積極探索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在建筑市場行政執法和案件辦理工作中的應用。利用執法文書、執法設備、執法平臺等,對現場執法檢查、案源登記、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查、聽取陳述申辯、聽證及案件決定、送達、執行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真實、準確地記錄,實現執法過程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執法證據,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二是探討建立與我市建筑業發展相適應的建筑市場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公示及修復制度。通過綜合平臺,實現信用信息發布、應用和互聯共享,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協同機制,體現工程項目及各方參建主體的評獎、處罰情況,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全面、科學的綜合評價。三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制定“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案,建立“雙隨機”人員庫、企業庫,實現執法檢查人員、受檢單位“雙隨機”,通過聘請法律、質量、安全專家隨隊檢查等形式,深化執法檢查的方式和內容,確保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四是堅持超前防范,預警談話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企業負責人適時組織約談,進行強制性法制教育。積極依托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建立健全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制度,對查實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對屢次違法違規的要嚴厲查處,并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六)規范運行機制,構建標準化體系。認真落實和完善自由裁量基準、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審批制度,依據法律法規,結合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及時調整和細化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準確判定違法違規行為情節。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行政處罰工作,梳理行政處罰程序,優化現行運行模式,深化案件辦理標準化建設,做到實施主體和程序合法,處罰對象準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處罰依據正確、種類幅度法定、自由裁量適當,實現案件辦理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三季度采取區、市自查與上級評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建筑市場行政處罰案卷觀摩評比”活動,通過觀摩評比、典型引導,進一步統一行政處罰案卷標準、格式和內容,提升案卷辦理質量。
(七)深入開展普法與法律法規咨詢服務活動。制定2018年學法普法工作計劃,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以學習培訓、組織競賽等形式,深入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學習競賽活動,3、4月份組織開展第四屆全市建筑業“學法、守法、用法”學習競賽活動;通過建立普法工作信息員、聯絡員、不定期抽查、企業普法情況自薦上報、綜合評價等制度,實現普法與法律法規咨詢服務網格化、全覆蓋;通過印發法律學習宣傳手冊、政策明白紙、便民卡,多層次、多渠道、多手段地開展立體宣傳和引導,確保普法與法律法規咨詢服務“進企業、進項目、進現場”活動有序有力開展。
(八)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辦案能力。通過專家授課、外出調研、集中培訓和個人自學等方式,豐富學習內容,提高學習效果,促進全體執法人員業務素質、辦案能力、執法效能全面提升,建設一支職能科學、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執法隊伍。